护航春耕生产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 编辑:刘文巧

人勤春来早,田间农事忙。近期,随着各地陆续进入春耕备耕阶段,盗窃、诈骗、制假售假、矛盾纠纷等案事件时有发生。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在加强巡逻防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严厉打击盗窃、诈骗、制假售假等各类涉农违法犯罪,持续为春耕生产、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问题化肥”现身 幕后黑手落网

案件回放▲▲▲

今年年初,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反映其购买的化肥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接到报警后,济阳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并将涉事原材料送往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该批化肥原材料有效元素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和产品标识,属于不合格产品。

为尽快斩断犯罪链条,济阳分局环食药侦大队围绕原料来源、销售渠道、资金流向等关键环节展开侦查,锁定一条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非法经营链条。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犯罪嫌疑人朱某进入警方视线。

经查,2025年9月以来,朱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所持有的33吨化肥原材料有效元素含量远低于行业标准的情况下,仍将其冒充为合格产品对外销售,销售金额累计8万余元。目前,朱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案情分析▲▲▲

农资是粮食的“粮食”。伪劣化肥外观与正品无明显差异,普通农户、经销商难以辨别。伪劣农资直接损害农户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延误农时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伪劣化肥不具备肥效,会导致减产、绝收,直接冲击区域农业生产秩序。此外,长期使用不合格原料,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酸碱失衡、耕地地力下降、修复成本高。

民警支招▲▲▲

徐启申(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

农户选购农资时注意“三看一留”:一看资质。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经营门店,不轻信非正规渠道低价售卖的化肥。二看包装。正规农资包装标识清晰,包含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等信息。标识模糊、字迹不清、无生产日期或已过期的产品,农户应谨慎购买。三看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特价肥”“直销肥”往往暗藏风险,切莫贪图便宜上当受骗。四留证据。购买时务必索要并妥善保管购货凭证、产品包装、样品留存等证据。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可作为维权、报案的关键证据。若发现假冒、劣质、虚标含量的化肥,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中国警察网记者林珊,通讯员郭秋莲、何丽娟)

网购“特价农药”被坑 警方全力追赃挽损
 

案件回放▲▲▲

2月13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的杨大妈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一则广告,点击进入一家农资直播间。主播正在推销一款包装酷似某知名品牌的“特价农药”,价格仅为实体店产品一半。杨大妈心动下单后,还帮助几名村民拼单。

然而,喷洒农药几天后,田地里的油菜苗便开始发黄、打蔫,部分地块甚至出现死苗情况。杨大妈紧急联系售后人员,对方先是敷衍推诿,随后直接将她的微信拉黑,店铺也悄然关闭。面对一地枯苗和失联的商家,杨大妈和邻居们手足无措,随即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由于杨大妈下单时未留存商家资质信息,民警通过其支付记录层层追溯,反复与电商平台客服沟通协调,最终锁定涉事店铺运营者,追回杨大妈及几位村民的购药钱款。

案情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直播电商坑农害农案件,不法商家利用春耕时节农户采购农资需求,在短视频平台投放广告引流,以“厂家直销”“限时秒杀”制造稀缺假象,用仿冒知名品牌包装诱导农户下单。此类店铺多为临时搭建的营销账号,售完即关,跨区域追查难度大。

杨大妈在网购农药时放松了警惕,既未核实农药登记证号,也未留存商家信息,导致维权受阻。所幸杨大妈及时报警,民警介入后通过平台溯源为其追回了经济损失。

民警支招▲▲▲

曹吉魁(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民警):

针对此类轻信直播间“特价农资”上当受骗的情况,农户需牢记以下三点:

一要核验资质。购买农资前,查看店铺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查询农药登记证号。凡是店铺无头像、无评分、主播注册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一律不下单。

二要留存证据。下单时截图保存主播账号、店铺主页、订单详情、支付记录,收货后保留包装样本。一旦发现问题,这些是维权的重要凭证。

三要及时报警。发现购买到假劣农资,立即封存剩余产品,携带购物凭证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中国警察网记者曾芳洲,通讯员叶茂、彭佳骏)

蜜柚树意外“生病” 民警暖心护农维权
 

事件回放▲▲▲

今年年初,福建省平和县坂仔镇多家果农在施用某品牌化肥后,蜜柚果树相继出现落叶、黄化、树势衰退等肥害症状,眼看着一年的收成要打水漂,受损果农情绪激动,集体前往农资经销商处讨要说法,矛盾一触即发。

接到果农求助后,平和县公安局坂仔派出所立即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专班,连夜制定工作方案,迅速介入调解。民警反复组织双方沟通,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经销商及厂家同意退还肥料款,并对因化肥质量不合格导致经济受损的果农进行补偿。这场纠纷最终得到圆满化解,果农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事件分析▲▲▲

春耕生产期间,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矛盾纠纷呈现三个鲜明特点:一是隐蔽性强,农户从外观上难以辨别假劣化肥、农药,往往在施用后、作物出现受损症状时才发现问题,损失已难以挽回。二是波及面广,一起劣质农资事件可导致多户农户连片受损,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三是矛盾纠纷易激化,涉农损失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双方极易因赔偿问题产生分歧。此类事件不仅扰乱春耕生产秩序,更暴露出部分农户在选购农资时法律意识、证据留存意识薄弱等问题。

民警支招▲▲▲

吴小强(福建省平和县公安局坂仔派出所民警):

春耕时节,农户选购农资务必把好第一道关。要到有正规营业执照、信誉良好的经营门店购买,不贪图便宜,不购买流动摊贩或无资质商贩推销的产品。购买前仔细查看包装、合格证、生产批号等信息,不买“三无”产品。同时,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产品说明书,有条件的可留存农资样品。一旦发现农作物受损,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广大农户遇到农资质量矛盾纠纷,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可向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中国警察网记者袁灏、王鹏强,通讯员许俊霖)

窃贼盯上电灌站 盗取数台电动机
 

案件回放▲▲▲

1月中旬以来,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黄桥派出所先后接到黄桥镇水务站和新洋、朱徐等村村委会负责人报警,称多个电灌站房内电动机被盗,损失数千元。办案民警经过分析研判,发现在黄桥镇周边的多个乡镇也发生了类似案件。办案民警随即串并案调查,最终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钱某。

经查,2025年12月至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钱某,驾驶三轮车盗取电灌站房内电动机19台,销得赃款3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情分析▲▲▲

该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屡屡得手,一是技防设施缺失。除部分被盗电灌站房安装有简易门锁外,有的甚至未上锁,且没有安装任何技防设施。二是防范意识淡薄。被盗电灌站房属于当地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作为电灌站房的实际使用人——当地种田大户,普遍存在“电灌站房不是自家的”心理,防范意识较为淡薄。

民警支招▲▲▲

叶鹏(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黄桥派出所民警):

春耕时节,电灌站房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设施,加强安全防范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应加大技防设施投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对电灌站房进出口和灌溉机械设备要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在电灌站周边增加巡查密度,减少防控盲区。各乡镇、村和电灌站房使用人要层层落实责任,对电灌站房加强安全监管。村集体要珍惜爱护集体资产,主动加强防范,严防集体资产被盗、流失,同时,本着“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倒逼设备使用人主动参与防范,不能“只用不管”。

此外,强化行业监管。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废品回收站点合法合规经营情况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阵地控制和法治宣传,切实阻断不法分子的“销路”。

(中国警察网记者杨青春,通讯员吴劲松、胡帅)

嫌疑人流窜作案 果农农具不翼而飞 

案件回放▲▲▲

近期,安徽省砀山县多名果农报警,称放置在油桃大棚外的电机及农用器具被盗,部分果农因农具丢失耽误果树及大棚的养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接警后,砀山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公共视频、走访摸排周边村落,迅速锁定并抓获嫌疑人武某,查获追回被盗农具及电机,及时为果农追回涉案财物。

案情分析▲▲▲

春耕期间,涉农违法犯罪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针对性特点,不法分子利用果农春耕期间忙于田间劳作、分身乏术之机,选择白天田间无人、夜间凌晨等时段实施盗窃,作案目标多为便于携带、易销赃的小型农具、农资,如修剪机、施肥器、农药等,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流窜作案特征明显。

部分果农防盗意识淡薄,将农具、农资随意放置在田间、果园周边,未采取任何防盗措施,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盗窃嫌疑人多采取“踩点+快速作案”的方式,避开公共视频覆盖区域,部分嫌疑人甚至伪装成过路村民。此外,果农之间联防联控意识薄弱,在田间发现可疑人员后未及时提醒、报警,也给嫌疑人作案提供了便利。

民警支招▲▲▲

王宁(安徽省砀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春耕时节,果农要做好物防加固,切勿将修剪机、化肥、农药等农资农具长时间放置在田间、果园等无人看管的区域,作业间隙及时将小型农具带回住处;对于抽水设备、大型施肥机等不便移动的设备,可采取加锁、固定在地面等方式,同时在农具上喷涂专属标识,增加嫌疑人销赃难度。

有条件的果农、种植合作社可在田间和果园周边安装报警器等设施。各村可组建春耕护农巡逻队,发现有可疑人员、陌生车辆在田间逗留时,及时提高警惕并核实身份,发现情况异常应立即拨打110报警。此外,果农可通过多种渠道关注公安机关发布的春耕涉农犯罪典型案例、防范知识,主动学习防盗、防骗技巧,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中国警察网记者张振雷、王娅飞,通讯员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