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公安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法治队伍的重要力量,其执法活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国家法治文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公安,既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内涵解析
“良法善治”是我们党在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鲜明理论特质和实践范式基础上,渐进形成的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术语。
“良法”具有丰富内涵,一是反映社会公共利益,即法律必须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合乎基本道德要求,法律法规需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使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三是制定程序正当,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法律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广泛凝聚共识。
“善治”则意味着公权力受到合理制约,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上。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形成,社会矛盾得到依法化解。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程度显著提高。
从关系上看,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良法的目的,二者辩证统一。
客观审视
近年来,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通过推动加强公安立法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大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等,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公安特色的执法制度规范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成为“良法善治”在法治公安建设框架下的鲜活诠释。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对标“良法善治”要求,当前公安法律制度体系仍不够科学完备,尤其是关于新业态、新领域的法律规范还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有个别民警对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够熟悉,一些民警执法规范化意识仍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实践路径
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公安,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大课题,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需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提升队伍能力,将“良法善治”从思想观念转化为生动实践。
完善公安法律制度体系,以“良法”奠定善治基础。一是及时回应新业态、新领域治理需求。针对数字经济、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研究,及时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规范。对共享经济、直播带货等新业态,通过“立法+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多层级规范,既保障创新发展,又防范安全风险。二是突出标准引领。围绕执法机制、工作流程、方法手段等,制定科学的执法标准。同时,构建与“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如明确数据隐私保护边界等。三是健全法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公安法律“立改废释”常态化机制,定期评估现有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及时修订或废止。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执法中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例如,对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犯罪等涉民生案件,要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违法犯罪,符合条件的可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同时,改进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向当事人讲清法律依据、事理情理,实现“执法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认同”。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全过程。弘扬美德义行,对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等行为依法保护,对失信行为、违法行为依法惩戒,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一是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其“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功能。二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过“刚性约束+常态化督查”确保落实。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全程留痕机制,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民警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不敢干预、不能干预”的制度环境。三是构建全流程、多层次监督体系,整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资源。内部完善法制部门审核、督察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制,实现执法各环节无缝监督;外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开执法依据、流程、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加强法治公安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实战化法律培训。推行“案例教学+现场执法教学”,将真实案件作为“活教材”,组织民警分析执法难点、复盘典型案例。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执法能力星级评定”制度,根据民警法律考试成绩、办案质量、执法投诉等情况,评定执法能力等级,与岗位调整、评优评先挂钩,形成“学法律、强能力”的激励导向。三是培育公安法治文化。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故事分享会”等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选树“执法标兵”,宣传其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将法治精神纳入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成为民警的行为自觉。
(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培训教研部副教授)